按照市局关于做好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环保莲湖分局结合辖区实际,严密部署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建立领导带队检查制度。由局领导带队,加强辖区经常性大气污染防治检查工作。局当天带队检查领导在落实白天检查巡查活动的基础上,要坚持每晚8:00—10:00对辖区建设工地、重点气污染源企业西安市西联供热有限公司燃煤设施驻厂监管情况等加强检查巡查;每晚10:00后,由局周带班领导及夜班值班人员组织开展检查,确保辖区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局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局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全局投入半数以上人员对扬尘、烟尘等大气污染问题开展持续检查。三是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对全区重点污染源按照分级管理要求明确监管人员和监管要求;落实辖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牵头任务,继续加强网格化通报、宣传、信息上报等项工作;加强对全区重点污染源的巡查、检查,对典型、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有效震慑违法排污企业;认真查处信访投诉问题,落实限时办结制。四是监测站要加强辖区环境监测工作,加强国控子站管理,特别是在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时,对于子站监测数据异常现象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五是协调区政府督促辖区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区级领导带队检查工作安排,收集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并于每日15时前上报市治污减霾办。六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单位的沟通衔接,策划应急期间的宣传、报道活动,做好重污染应急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提升宣传质量。七是加强对局上班工作秩序的检查和暗查,加强文件接收及传导,确保局领导第一时间按照上级要求部署全局应急响应工作;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履职情况“问效问责”力度,对工作不力的科室及个人视情上报局党组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