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人员对辖区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深入排查和摸底,明确责任,明确目标,实施动态管理,做到至少每周一次检查,并上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动态监察周报表。
二是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广泛接受群众对用人单位的举报,对举报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是对辖区所有企业及工程建设单位实行不定期督查,对农民工工资未支付到位的单位进行督办,以强有力措施保障春节期间各企业对农民工无欠薪现象。
2016-01-14 12: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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