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韦曲司法所干部的帮扶教育和多方协调下,该所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郭某辍学后重返校园。郭某今年15岁,2014年7月因抢劫罪被判处缓刑,2015年1月后在韦曲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监督管理。
刚入矫时,郭某虽能按时到司法所报到,但经常性旷课,长时间泡在网吧,学校责令其退学,学业也因此中断。郭某感到彷徨无助,父母亲对此也着急上火。司法所干部在走访中了解到这个情况后,马上与郭某家人联系希望能帮助他把学业完成。刚开始郭某对司法所干部的教育不理睬,有抵触情绪,可是工作人员没有气馁,坚持家访,多次与郭某进行沟通谈心、思想疏导,并鼓励其重回校园,让郭某逐渐认识到未来的路还很长,不能就这样把自己毁了,要振作起来。
司法所干部随后多次联系了申店中学和区教育局,在学校和教育局的支持下,加上司法所干部苦口婆心的耐心教导,使郭某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并对其以后的生活做了有益的指导,郭某逐渐认识到自己当时因为一时冲动所酿成的错误,真心愿意悔改。
今年元月4日,郭某重新回到学校,继续未完成的学业,郭某的父母为此也非常激动。郭某表示:感谢司法所干部教育挽救了我,让我学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和法律知识。能重回校园,我一定好好学习、认真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