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就有可能坐牢,还要负刑事责任呢”,“是呀,可得好好学习安全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这是近期泾渭供电分公司员工热议的话题。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入罪门槛,原则上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并对强令他人冒险作业;违章造成安全事故;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不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等性质恶劣的行为提供了明确的定罪处罚依据。《法释》的出台与每位电力员工都息息相关,该公司迅速通过识别,将《法释》和《刑法》相关内容通过OA下发到员工供大家学习,要求各部门,班站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顿时,该公司各部门迅速掀起“学习法规、掌握政策、履行职责”
的学习热潮。
据悉,通过学习该公司全员的政策水平都有了明显的提高、每个人都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了“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理念,确保了2016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