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切实做细、做实,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何寨计生办协同区计生局,对辖区2016年新增的国家奖励扶助对象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在各村初审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摸底调查,进行核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奖励扶助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坚决予以取缔。
一是国家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申报一方必须为农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农村双女户不计间隔纳入奖扶;“半边户”、双女户1981年4月30日之前出生的可以纳入,之后出生的除有二孩生育指标外,不能纳入;再婚的,有生育行为的,子女合并计算,无生育行为的,子女数以本人生育情况计算;子女有抱养的,先抱养后生育的可以纳入奖扶,先生育后抱养、未婚收养及同时抱养双女的,不能纳入;1992年4月1日《抱养法》颁布之后有抱养行为的,必须要持有民政部门相关手续才能认定为合法抱养;“一孩化”期间生育一女后再生育一子,现存一个子女的,可以纳入奖扶;曾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现存一个子女的,如果孩子之间已经相互见面,不符合确认条件;未生育、未抱养的夫妻不能纳入奖扶。
二是特别扶助对象确。申认报对象必须为本辖区户口; 双方年龄必须达到49周岁 ;违法收养的不能纳入特扶;合法生育几个子女(相互见面)相继亡故的可以纳入国扶,但不能享受特扶;再婚夫妻以其本人生育和收养子女数分别进行认定。
本次摸底调查采取核实证件资料、询问当事人、走访群众和调查个人信息相结合的办法逐一进行确认,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错。
(何寨街办 宣香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