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街道辖区丧失劳动能力和贫困老年人生活补贴(以下简称生活补贴)审批及发放管理工作,1月6日,任留街办积极对此项工作进行宣传,宣传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是宣传符合生活补贴发放的条件。凡户籍在临潼区辖区,年龄为65周岁至69周岁的农村户籍老年人,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均可按规定领取生活补贴。即: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的65周岁至69周岁的残疾人;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65周岁至69周岁的重度失能老人;正在享受农村低保的65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二是宣传申请时所需的资料。凡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份)、近期免冠照片(2张2寸),向其所属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西安市农村丧失劳动能力和贫困老年人生活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