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碑林区政府组织召开“十三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第三次联席会议,就《碑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草案)》)进行讨论。区长卢光文、区委副书记邢宏锋参加会议,副区长阮波主持会议,各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共计13家)列席。
会上,区发改委和规划纲要编制单位对《规划纲要(草案)》的内容进行了汇报,各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分别从各自领域对《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建议并进行讨论。阮波同志在听完汇报和建议后指出:一是《规划纲要(草案)》内详略层次要进一步完善。二是在现有编制成果基础上,可操作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社会保障、城市建设等群众关注的内容方面,笔墨要更重。
邢宏锋同志则指出:一是《规划纲要(草案)》要更有方向性和引领性,在行文上和指标体系上还需进一步修改提升。二是要注意增添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三是保障措施方面要以项目为抓手,注重全面深化改革。
卢光文同志在听取汇报和讨论后,就《规划纲要(草案)》的修改提出要求:一是在指导思想上注意结合区情,与中央、省市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相一致。二是在功能定位上加入民生改善、城市管理相关定位,突出民生建设在碑林区的重要地位。三是在重视城市建设的同时,更要重视城市管理;在重视经济发展的同时,更要重视民生保障;在重视硬件建设的同时,更要重视人居环境、居民素质、社会组织等软件建设。四是对市十三五规划中的建设项目加以研究,做好《规划纲要(草案)》的项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