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扎实推进我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区政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各部门责任。
根据会议精神,我局已拨付资金227.19万元,专项用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其中:食品药品检测检验中心建设资金141.21万元,采购办公用品资金15.08万元,采购专用采样车资金18万元,采购基层食品检测设备资金52.9万元。同时,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我区顺利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2015-12-17 12:0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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