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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百姓享受法律服务政府来埋单

2015-12-14 17:01  兵马俑在线

“社区法律顾问就是好呀,十多年未解决的难题一朝就解决了,帮我讨回了公道。”日前,家住西安市莲湖区冶金社区的刘海菊逢人便夸。

原来刘海菊和某陵园于2002年签订了《陵位购置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若陵位在六年内未使用,陵园将退款,并奖励40%的长寿金。但是到期后,陵园推诿扯皮拖延支付,刘海菊跑了不知多少回也没有解决。正当无计可施之时,社区来了法律顾问宋振强律师。刘海菊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找到宋律师,宋律师立即展开调查工作,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双方和解,被告陵园方同意分期向原告支付购置款及补偿金。跨度13年,拖延了7年多的案子得到了妥善解决。

基层是法律服务的重点,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如何为众多社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解决基层管理服务部门的法律疑惑,不断提高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成为司法部门乃至全社会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莲湖区司法局在法治实践中积极探索社区法治“1133”模式,为全区134个社区配备134名律师;每周五开展一次“法治日”,由律师在各社区开展一对一的公共法律服务;活动质量三级监督,即社区评估、司法所指导、司法局监督;活动开展三级保障,即政府购买服务,律师入驻社区,财政民政保障补贴落实。

“传统的法律服务普遍是当事人找上门后,由法律服务机构被动提供,只能解决群众遇到的具体个案法律问题,对某个区域、某个群体的诸多法律诉求不知晓,法律服务与群众的需求脱节。”莲湖区司法局局长李波介绍说,“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是服务机构人员走出被动模式,主动到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解决了社区干部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与法律服务资源供给相对不足的矛盾,为居民提供基本的便利的公共法律服务,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社区法治“1133”模式以亲民、便捷、高效的方式受到社区群众广泛认可,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新的尝试,服务内容也由原先的法律咨询、法制宣传逐渐扩展到社区依法治理的各个方面。

据统计,今年1月到10月,法律顾问共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4528次,举办普法宣传活动1078次,培训讲座1095次,化解矛盾纠纷803件,协助帮助监狱释放人员377次,协助指导社区矫正人员132人,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41次,参与洽谈论证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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