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认真做好宪法宣传,将法律知识带入校园,进入课堂,从小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12月4日,在临潼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全区各中小学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陕鼓中学的学生神情庄重地举行宪法晨读活动,拉开了全区各中小学校认真开展宪法日法治宣传的帷幕。
华清小学根据年级特点开展了“守法故事会” 、“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小公民”主题班会、观看由法制副校长联网讲解的“李某盗窃罪案”的开庭过程,让学生深知违法一定受到法律的严惩。
实验小学注重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利用校园LED显示屏宣传标语,通过红领巾广播站与全体学生分享了《我是守法小公民》:告知学生如何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结合具体案列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学生要知法懂法,铭记法制的重要性,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小公民。
秦陵小学全体教师在会议室集中学习了《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使广大教师增强了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明确了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
零口初级中学组织学生集体观看了《中小学安全教育警示录》、《法制教育宣传片》,以生动、直观的形式强化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同时介绍了“124”法制宣传日及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原因、意义,向全体学生发出倡议,学会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为构建和谐法治校园、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区教育局结合教育行业特点,通过LED屏、图片展板、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全区教育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近年来,区教育局非常重视“法制进校园”活动,将法治教育与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相结合。通过法治大讲堂、法制手抄报、诗歌朗诵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将法治教育贯穿到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培养中,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感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守法、守规教育和熏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