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乳制品和白酒企业建立“吹哨人制度”的通知》的通知精神,2015年12月4日,我区新合食品药监所到辖区东方乳业有限公司,与厂方共同组织 “吹哨人制度”共建活动。厂方对乳品生产人员和质量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新合食药所宣讲了“吹哨人制度”的含义和建立的意义,鼓励广大员工对企业内部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生产潜规则及时举报。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完善了辖区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为食品安全管理营造了“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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