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临潼区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空气重度污染应急响应的通知》(临治污减霾办发〔2015〕1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城中村改造项目治污减霾工作,区城改办立即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
一是成立了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城改办副主任姚国柱为组长、副主任艾双宝为副组长,城中村工作科三名干部为成员的工作机构,不定期到工地检查,确保了治污减霾工作有力、有序。
二是城改办以建设“示范工地”为抓手,将项目工地治污减霾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必抓治污减霾工作,并“定人员、定措施、定整改时限”,确保治污减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城改办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加强姜寨城中村改造项目工地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在建筑垃圾清运阶段,选定有清运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按照标准对工地出入口进行硬化,并配备冲洗设施,安排专职人员对垃圾清运车辆进行检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和超高冒尖。并采取项目单位自查与上级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狠抓治污减霾工作。1、项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项目治污减霾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项目经理签字,在项目内部进行公布,并上报区城改办。2、区城改办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以及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等形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对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彻底的要求停工,待整改彻底后方可开工建设,坚决杜绝因赶工期而轻视扬尘治理的事件发生。确保建设项目治污减霾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