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碑林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在寒冬的基本生活问题,为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近日,碑林区民政局采取了多项措施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一是全面摸排社区困难居民家庭用电安全隐患问题、社区困难居民家庭用煤安全隐患问题、社区困难家庭无取暖设施和取暖物资问题、社区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二是积极开展救助。对于家庭电线线路及电源等需更换的低保家庭和低收入认定家庭,由街办统一登记汇总后,由区民政局予以统一救助,由各街办、区城(棚)改办具体组织实施,对该类家庭的老化线路及时予以更换,防止发生火灾;对于冬季使用煤炉取暖的低保和低收入认定家庭,对其家庭煤炉烟筒有安全隐患的,全部由区民政局资助其家庭予以更换,其他家庭由社区督促该类家庭自行出资更换到位;对于取暖设施不足的家庭,督促该类家庭及时完善取暖措施。对于取暖设施不足的低保和低收入认定家庭,在发放取暖补贴的基础上,发放棉被等御寒物资;对于主动发现的急难对象或是主动求助申请的急难对象,符合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条件的,及时受理救助申请或由社区协助其办理救助事项;对低保家庭和低收入认定家庭逐户发放《安全过冬温馨提示》,在各社区公示栏、小区门口等醒目位置张贴《碑林区社区居民安全过冬温馨提示》,向居民群众宣传安全过冬注意事项和过冬困难求助方式等,确保辖区居民人人知晓。碑林区的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排查和整改工作将持续到2016年3月15日,确保发现一家,救助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