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定期邀请专家对工地务工人员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民工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技能。
二是对施工现场用电设施、施工作业人员自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做好对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查,提高设备抗风、防雨和防倒塌性能。
三是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三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在建工程,立即停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由项目包抓领导、科室,每周定期深入工地进行督查,对制度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实施挂牌、约谈等措施,保证辖区建筑工地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