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全面、严格做好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工作,确保调查评估意见的客观、真实、合法和高效,最大限度避免不适合社区服刑的人员在社区服刑,从源头上消除再犯罪隐患。2015年11月16日,任留街办司法所收到人民法院的委托调查函后,工作人员立即做好登记,与被告人所在的周花村干部取得联系,及时进行走访调查,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调查评估意见书。
一是全面走访调查被告人的家属、所居住地周围邻居、被告人所居住村委会等,如果公众代表对被评估人存在不满,且难以转化这种情绪的,则不宜安排在社区服刑。
二是全面调查被告人本人的情况,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婚姻状况、犯罪情况、犯罪原因,有无做过违法乱纪前科等等;被告人家庭背景调查,包括: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社会关系、工作经历、人际交往情况;被告人的思想品德、生活状况、为人处世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现实表现的综合评价、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和风险大小、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罚措施的看法、适用非监禁刑后的矫正措施等。
三是调查被告人的居住环境,如果其居住地人员构成相对复杂,社会环境不稳定,则不宜在本社区(村)接受教育改造。
四是调查社区(村)的帮教条件,如果被评估人为"三无"人员或外地人通过社会调查评估可以准确评估拟矫正对象社会危险性和再犯罪可能性,为法院和监狱作出相关判决、裁定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