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函〔2015〕266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全国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中心民政局窗口高度重视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民政部关于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建设的通知》(民函[2013]183号)确定的各项任务,做好政策执行和宣传工作,并通过多种渠道特别是微信微博互联网等大力宣传此政策,方便群众知晓,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2015-11-17 19:0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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