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2日下午,环保高陵分局与公安高陵分局就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有关问题召开研讨会,并邀请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王稳稳等莅临指导。
通过本次研讨,一是对环境违法行政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有了进一步明确的认识;二是明晰了环境违法行政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的程序及相关的案件材料;三是建立了环保与公安之间环境违法案件移交机制,确定了联络人员。为以后我局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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