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区司法局联合检察院对全区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查资料、 听汇报、 看信息平台等方式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各司法所开展 “三防”(防脱管、 防漏管、 防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社区矫正人员平时参加教育学习、 社区服务等情况;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资料;司法所使用 “社区矫正信息系统” , 对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行踪监督管理情况等。从检查的情况来看, 各司法所及其执法人员能够规范执行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和 《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监督管理、 教育矫正、 帮困扶助工作到位, 措施得力, 效果明显。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得到矫正, 认罪悔罪表现突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得到帮助和解决, 社会适应性大大提高;没有出现失控、 失管现象。(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