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9点,区燃气办一行到我街道开展校园燃气安全专项督查工作,街道安监所工作人员进行了陪同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工作,区燃气办严格按照《西安市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我辖区西安市第八中学、东厅门小学、碑林幼儿园、西安幼儿园等学校的燃气使用情况进行了细致查看。检查中,区燃气办检查人员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四项要求:一是坚决杜绝校园及其周边餐饮单位使用液化气石油钢瓶,二是对燃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安全维护,三是要不断健全燃气管理规章制度,四是燃气使用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对此,街道工作人员表示,街道今后的检查工作将更加重视燃气安全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将进一步加强监管,争取全面、有效的落实燃气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