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完善领导分包责任制,确保用工单位和街道包村干部对接,建立农民工工资追缴机制,重大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二是加大检查力度,制订《合法用工排查工作计划表》,对辖区各建筑施工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排查并详细记录,督促施工单位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是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开通街道劳动保障投诉举报电话,设置农民工权益保障专干人员,针对工资拖欠、工伤等问题开展调解和督促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是开展宣传教育,深入辖区各建筑工地开展政策宣传工作,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农民工通过正确方法和途径解决劳资纠纷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民工自我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