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危爆物品寄递物流的安全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及危爆物品寄递物流领域非法犯罪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计量法》、《西安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央综治办等国家十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综办[2015]13号)文件精神,保障市场秩序安全稳定,2015年11月4日、5日,周至县质监局对全县寄递物流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和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等称重计量器具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共检查寄递物流企业21家,其中快递速递公司11家、物流货运公司10家,重点对寄递物流企业的电子秤等计量器具是否按期检定、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7家企业的电子台秤进行了现场效验。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提高了寄递物流企业的法律意识,强化了安全主体责任,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