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5日17时30分,一辆自兴平开往湖北的液氨运输车辆在我区G70高速公路76出口处侧翻,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应急人员,由局长蒋涛带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市环境应急中心赵文军主任、市监测站工作人员先后到达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置。到达现场后,首先灞桥区安监局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液氨暂无泄露,然后消防大队按照规范对运输罐车进行处置,为防止吊车扶正过程中产生泄露,我局应急工作人员在现场采用专业设备对周边氨气浓度进行监测,2015年11月6日2时许,运输车辆被吊车扶正,现场未发现有氨气泄露现象后工作人员有序撤离。
此次事故,检验了我区环境应急能力,为下一步应急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