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合规范煤炭经营秩序,近日,县工商局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建成区内禁止销售煤炭和生产销售蜂窝煤的通告》要求,全力开展建成区煤炭经营场所清理工作。
县工商局采取“一户一策”,下发、张贴、逐户传达《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煤染污控制的通告》的方式,落实建成区煤炭市场“双清零”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建成区原有需要清理取缔的煤炭经营户数9户,已清理取缔户6户,剩余3户将在近期按计划予以清理。
2015-11-07 17:0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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