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巩固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活动成果,按照省市要求,区民政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最低生活保障排查活动。重点排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此次排查主要有九方面内容:1、是否实现在现有保障标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是否“按标施保”、“分类施保”;2、是否按“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实行差额补助(农村分档救助),按月足额发放保障金;3、是否存在不以家庭为单位纳入低保,而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抽人施保,或者“拆户保”、“合户保”,是否存在有车、有多套住房的家庭纳入低保;4、是否存在把低保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手段,化解突出矛盾的工具,在企业破产改制、城乡征地拆迁、解决群众集体上访中将不符合条件的人群纳入低保;5、是否存在低保家庭在地域重复领取低保金,或者人已死亡仍然领取低保金的现象;6、是否存在村(社区)工作人员索钱、索物,吃拿卡要,收取低保手续费,证件费等现象;7、低保基础管理工作是否规范,低保档案中收入证明、村(社区)、街办、区民政局入户调查表,审批表是否齐全、填写是否完整;8、是否严格执行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低保对象分类定期复核情况;9、是否建立了低保家庭获得救助前审核公示和审批公示,获得救助后进行长期公示的制度。
排查以街办自查自纠为主,市、区民政局对排查活动进行督促检查,省厅适时组织抽查。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问题排查阶段(11月上旬至11月中旬)、整改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总结阶段(12月中旬)。
通过最低生活保障排查活动,找出当前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促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推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区民政局 郭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