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分局采取三项措施推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一是建立环评审批跟踪责任制度。实行专人负责,跟踪项目建设进度,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和文件的要求进行建设。二是建立专项执法检查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做到严查严要求,并重点跟踪,狠抓整改落实。三是严把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关。实行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制度。对于重大项目、敏感项目、复杂项目邀请专家参与验收,实行集体决策。(环保分局)
2015-11-06 08:1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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