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和专项行动有力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燃气行业各项安全隐患进行逐渐消除,2015年10月30日,区建住局组织燃气专干人员对辖区内“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复查,针对我区九小行业燃气使用情况进行隐患排查整治,经检查,灞桥区张坡村17家使用钢瓶液化气的餐饮行业均违反了《西安市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公共经营场所不得使用钢瓶液化气。对此,我们查出的隐患,要求各餐饮经营户停止使用,并提倡更换其他可靠安全燃料继续经营,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
2015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