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证是用于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发给伤残军人的证明残疾军人的残疾性质和残疾等级的证件。为了更好的保障辖区伤残军人应享受到的国家各项优惠补贴政策,10月30日,任留街办对伤残军人的生存现状进行了详细的排查登记,对于已死亡的,立即将已死亡伤残军人的个人详细信息进行上报,以便于上级部门随时掌握现存伤残军人的生活生存状况,严格伤残军人补贴的动态管理。
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最后经细致排查,辖区伤残军人共有五人,其中一人死亡(任留街办韦家村伤残军人王建昌),现已将死亡人员的个人详细信息上报了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