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蓝田县安全生产工作稳定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蓝田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有效预防职业病事故的发生,我局执法人员于2015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对县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经检查发现,首先蓝田县大部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防护用品配备率较高,普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等管理制度,配发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建立发放和使用台账,并督促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但部分用人单位需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管理,主要表现为岗位工种从业人员配发的职业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木制家具行业喷漆工未穿着专业防护服、员工佩戴的防护口罩不达标。
其次,在我局的监督下,粉尘严重的企业较之前有所改进,除尘设施安装率普遍提高,但个别企业除尘效果不达标。督促企业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加大经费投入,积极完善除尘系统基础工程,并按要求尽快落实安装使用科学的除尘设备设施,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对能立即纠正的要求立即整改,同时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现场进行教育指导;对现场不能整改的隐患限期整改,并对此进行跟踪检查,按期复查,对在限期内未整改到位和拒不整改的企业,我局将依法严处直至整改完毕。切实保障广大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