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使执法队员熟悉掌握《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应用于日常执法中,未央区执法局开展《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学习贯彻工作。
一、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
各执法中队、科室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学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学习贯彻任务落到实处。
二、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
各中队及相关科室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解读,各科队要将《条例》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后反馈给局监督科。我局将根据各中队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组织研讨或者适时邀请市局法规处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和答疑解惑。
我局将把《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中队月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局监督科将通过检查各中队的学习记录、依照《条例》出题组织集中考试、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对《条例》的熟知情况等形式对各中队学习情况督导检查。
三、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
各中队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沿街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深入出土工地、拆迁工地发放宣传材料,集中设点宣传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活动。将宣传活动与“六五”普法活动结合起来,组织针对行政相对人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扎实做好法律进学校、工地、社区工作,加大对广大市民群众的宣传力度,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扎实开展扬尘污染治理相关工作各中队、特勤大队要加大对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要求履行监管职责,并按照《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四十七条履行执法职责。业务科室要加强督导,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列入业务考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