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碑林区档案局接到碑林区婚姻登记处电话通知,从即日起停止办理单身证明。原来,国家民政部9月初发布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今后如有需要由审核部门亲自核实,在部门间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陈妮)
2015-10-13 15:0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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