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8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的第一个工作日,未央区食品药监局张家堡所利用晨会期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监管人员集中学习新法。
一是对照学习。将原《食品安全法》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对照,从对照学习中力求领会新法的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从对照学习中,加强新《食品安全法》中新规定的理解,全面了解和深刻领会修订后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二是重点学习。结合近段时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践,联系辖区食品安全现状,对新《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大幅度提高行政罚款额度、重复违法行为增设的处罚的规定、对非法提供场所行为的处罚和民事法律责任追究的强化等内容进行重点学习。
三是讨论学习。组织监管人员,结合监管工作岗位职责以及监管中的实际案例,对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做到全面掌握、贯彻执行、准确运用,从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