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范临潼区的兽药经营、使用秩序,严查“涉证”“涉号”和滥用兽药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兽药经营市场六类违规行为和使用禁用兽药违法行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西安市畜牧兽医局关于深化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的通知》(市畜发[2015]36号)、《西安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强化畜禽养殖环节兽药使用监管的紧急通知》(市畜发[2015]47号),9月22日—28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区兽药经营门店、动物诊疗机构及部分养殖场,组织开展了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及兽药规范使用行动监督检查。
这次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一是对2014年2月28日前生产的兽药产品,重点检查兽药经营企业销售的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是否存在扩大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增加主要成分、改变用法用量等违规问题;二是对2014年3月1日后生产的兽药产品,重点检查兽药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是否符合《兽药产品说明书范本》、农业部第2002号和第2066号公告有关要求,兽用处方药是否按规定印制了“兽用处方药”标识。三是兽药使用中是否使用原料药和人用药品,是否执行休药期制度和处方制度,有无滥用抗菌数类药物及使用禁用药。凡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理。
经过对全区13个兽药经营门店,5个动物诊疗机构,17个养殖场的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但也发现了个别兽药经营门店贯彻《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不到位,“兽用处方药”标识未落实,处方药持处方购买落实不到位。动物诊疗机构处方制度执行不彻底,不经常。养殖场执行休药期制度和处方制度不良,个别养殖场有使用人用药现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动监所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要求当事人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