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夯实责任。成立全镇及各村共28个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门车辆、抽调干部组成巡查队,明确各村监测点位置及人员。
二是抓住关键。重点做好未实行秸秆还田区域、还田不彻底地块、临时存放秸秆地方及道路两侧秸秆焚烧工作,及时督促清理村庄周边及道路沿线堆放的秸秆。
三是扩大宣传。通过广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挨家走访群众等方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禁烧对保护空气质量的重大意义、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四是严格奖惩。按照大村(村民人数大于3000人)1200元、小村1000元的标准下拨禁烧工作经费;对发生焚烧秸秆火点的村,按照1个着火点1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并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