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名族传统的敬老节日即将到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老龄委开展“敬老月”活动的精神, 9月28日,在接到区民政局老龄办公室关于上报“老有所为”先进典型的通知后,结合辖区实际,任留街办及时对辖区60周岁以上的,在老年文化教育、互助养老、老年维权、移风易俗、关心下一代、“银龄行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老人的上报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接到通知后,街办及时召开村主要负责人及街办全体干部会议,要求各村要把开展“敬老月”活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是认真开展工作,及时上报典型。街办要求一定要对辖区真正“老有所为”的、有先进典型事例的老人进行选拔推荐,真正营造“尊老、爱老、助老”的氛围,促进街道老年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