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区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西安市农村养老和幸福院运营奖励办法》的通知要求,任留社区按照“标准管理,统一服务”的原则,采取“分类指导,逐项推进”的办法分别在垣头村、潘杨村、赵刘村和南屯村,四个村组建农村幸福院,在任留社区组建社区幸福院建设项目。9月25日,社区积极申请农村养老服务和幸福院运营奖励项目。
此次运营奖励条件是:有固定养老场所,用于开展“日间照料,精神慰藉,医疗保健,文体活动,老年餐桌”等为老年人服务的活动,服务老人每月不少于100次。奖励标准共7个档次,采取“以奖促营”的办法促进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目前任留辖区“四村一社区”均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完成项目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