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去年以来,蓝田县纪委(监察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有效强化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灯下黑”的问题。一是为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意识,强化政治学习,制定了《蓝田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例会制度》、《委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有效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意识。二是为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制定了《蓝田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责任追究办法》,有效地提高了办案工作质量;制定了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并将其纳入年终考评,使每名纪检干部明确了任务、扛起了责任,提高了责任意识。三是为加强干部能力建设,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制定了《蓝田县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代训实施办法》和《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上挂下派制度》,使培训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四是强化机关管理,结合机关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修订完善机关各项学习、业务、后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同时,结合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查找了委局机关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控措施,堵塞漏洞,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履职。五是为防止出现“灯下黑”问题,制定了《蓝田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从监督的原则、内容、方法和处理依据等四个方面进行规范,强化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