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纪委官网9月24日消息,日前,高陵区纪委通报4起案件信息:
1.高陵区国土资源局耕保科原科长田伟、土地储备中心原副主任周涛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办理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索要和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
2.鹿苑街办东街村村委会原主任刘双印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工作便利,接受开发商请托,收受好处费,为他人谋取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
3.城关棉绒加工厂原厂长杜照辉在担任高陵区城关棉绒加工厂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低价购买国有土地提供帮助,收受开发商和请托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
4.城关棉绒加工厂物业办负责人杨华在担任高陵区城关棉绒加工厂物业办负责人和厂方协调代表期间,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收受截留开发商协调费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高陵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田伟、周涛、刘双印、杜照辉、杨华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记者 董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