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局文件精神,灞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3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涉及18个品种,其中受托生产6个品种,委托提取2个品种,使用银杏叶提取物品种1个(红曲银杏叶绞股蓝胶囊)的生产原料及索证索票进行专项检查。执法人员从企业原料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索证索票执行情况、原料标准执行情况及原料储存情况四方面进行检查,并对涉及使用银杏叶提取物、委托提取的原料等质量管理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型式检验报告过期、温湿度记录与表上显示不一致、库房顶棚漏雨、墙皮脱落、已拆外包原料未加盖封存、货位卡填写不完整等情况责令企业限期整改。3家企业皆按时完成整改并通过执行人员的验收。
通过开展原料专项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按照《保健食品生产规范》的要求,加强原料使用管理,杜绝来源不明、不符合保健食品质量标准的原料进入生产环节,从源头提高辖区保健食品的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