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秋、国庆“双节”假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各项廉政规定落到实处,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望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
2.严禁收受礼品,包括各种提货券、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严禁大操大办,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3.严禁滥发钱物,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4.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
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