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暂不能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或不宜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而设立的部门政务服务大厅的指导和监督,近日,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未央区部门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此《管理办法》的出台,系未央区政务服务中心经过对10个部门的12个服务大厅进行走访调研,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结合各服务大厅实际,制定出来并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该《管理办法》共8章20条。由总则、机构职责、运行模式、人员管理、联席会议、投诉监督、网络设备、附则8个部分构成。下一步,未央区政务服务中心将不断加强对全区各部门服务大厅指导和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不断优化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