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治污减霾办关于开展治污减霾“大检查、大整顿、大治理”专项整治活动要求,近期,碑林区采取“七项措施”将上级要求进行分解细化,力促治污减霾专项整治活动向纵深开展。
为确保“五个到位”、“一个落实”要求落到实处,碑林区严格按照要求、对照标准,结合辖区实际,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开展了此项工作: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区政府通过召开治污减霾专题工作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在坚持“四明一暗”五个督导组的基础上,专题发文由各区长分工带队,划片承包进行督导检查所负责的区域内建筑工地治污减霾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强化责任主体。所有工地实行三级监管,即:各街道办事处实施一级属地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实施二级业务监管,督导组实施三级督查监管,确保责任主体明确;三是密切协调配合。治污减霾检查关键在经常,成效在细节。为此,按照部门、街办领导带队检查制度要求,区治污减霾办、环保碑林分局积极协调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建筑工地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督查,切实做到检查到位、整治到位、回访到位;四是监管方式多样。根据工作情况将工地实行三种监管方式,即:停工整改工地实行专人盯防,不得进行与整改无关的施工行为;重点出土工地实行每日必检查,检查情况报部门负责人;一般工地实行两日一查;五是处理方式灵活及时。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监管单位部门进行处理,在每日治污减霾快报中通报,并实行全区制约联动,以促整改;六是责任追究严格。对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整改处理及时抄送政府办、区监察局。对整改不及时、整改不认真、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七是舆论宣传造势。对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悬挂治污减霾扬尘防治标语,强化扬尘污染源宣传,营造了“治污减霾、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