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书雅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检查我办《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副县长张西峰陪同,县国土局、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主要负责领导参加检查,县秦岭办主任王向军同志及部分干部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至汤峪镇锋锐达采矿场、汤峪河河堤治理现场及小寨镇董岭村,通过实地查看、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全面了解《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
座谈会上,秦岭办主任王向军就贯彻落实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做了专题汇报,并提出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和建议。检查组指出,自省、市《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秦岭山区资源开发利用,适度开发,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之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