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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财政局多措并举落实创森宣传工作

2015-09-15 19:06  兵马俑在线

按照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宣传部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采取六项措施,落实我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财政局成立以局长彭寿虎同志任组长,总会计师冯鹏华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农财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陵区财政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深入动员学习。组织局机关全体同志及驻外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西安市高陵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包括资料收集整理、创森宣传工作,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到有关科室和有关人员。

四是夯实工作责任。创森宣传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工负责,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底目标考核。按照创森宣传方案和分工,局创森宣传领导小组将定期开展检查,对宣传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的科室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

五是全面落实宣传。为切实增强我局创森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圆满完成宣传工作,确保提高创森工作的“两率一度”,采取学习创森宣传文件、安装创森屏保、局A6内网上传创森宣传资料、制作创森宣传牌、张贴创森宣传单、电子屏滚动显示创森内容等方式进行宣传;还要求:1.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不但自己要掌握创森宣传内容,而且要负责宣传到自家的每一名家庭成员;2.通知我局驻泾渭街道办西营村第一书记惠维同志,在村委会及村组开展宣传活动;3.各党支部要以宣传创森工作为主题组织本支部在职党员开展一次“在职党员进社区为民服务活动”; 4.局工会、妇联、团委要主动和上级部门对接,配合做好创森宣传活动的开展。确保财政系统创森各项宣传工作不留死角,在全系统形成人人知晓、支持、参与创森工作的浓厚氛围。

六是保障经费投入。区财政局年初已将创森宣传经费单列,纳入部门预算,保障宣传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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