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基本的义务,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9月11日,高陵区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培训会在高陵宾馆召开,区地税局、区财政局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主管等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议组织大家学习了《高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文件,就本次规范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秩序做了具体说明和要求。市地税局所得税处邢伟应邀对个人所得税政策辅导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向与会人员进行培训。
会议明确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负有代扣代缴义务,梳理了办理扣缴税登记手续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流程,并强调应在10月法定的纳税申报期限之内,完成2015年9月份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的首次申报工作,确保税收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