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长安区召开2015年现代农业财政贴息工作落实会议,安排部署了2015年长安现代农业财政贴息工作。各街办分管领导、农办主任、财政所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及放贷银行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长安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业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贷款贴息主体为长安籍农民或长安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包括以下四种类型:一是全区范围内从事种养殖业的农民;二是经工商长安分局注册登记、区农业局备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家庭农场;三是全区范围内从事规模(50亩)以上种植业和标准化养殖业的专业大户;四是经工商长安分局注册登记、区农业局备案,在区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区内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农民贴息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家庭农场贴息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专业大户贴息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贴息贷款最高额度为200万元。取得职业农民资格证书的贷款主体,贴息贷款最高额度可在同类型基础上增加10万元。
长安区试行对农户直接产业扶持转变为以农户贷款、政府贴息的方式进行补助,将有力推进长安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生产,解决群众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