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为了全面安排部署临潼区渭河堤防防护林工程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同时为了尽快完成渭河非法堆砂处置工作,区长刘三民、副区长胡广乐召集区政府办、财政、水务、农林、公安、供电等部门及沿渭各街办负责同志,就渭河堤防防护林工程建设及非法堆砂处置有关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
关于渭河堤防防护林工程建设工作,刘区长要求,1、高度重视。一是临潼区前期的渭河堤顶道路建设进度滞后,受到市上批评,通过全区各相关部门和街办的不懈努力,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得到了市政府和主要领导的认可,挽回了影响。但目前渭河北岸绿化、桥梁等工程建设还相对滞后,相关部门和街办要高度重视,加快建设进度,彻底改变临潼区对外形象。二是渭河堤防防护林建设是全省安排渭河综合治理三年再行动第一件事,市上领导非常重视,我们也要高度重视,尽快安排组织实施。三是渭河堤防防护林建设资金全部由市上统一配套,临潼区建设面积达4175亩,占全市总任务近一半,总投资达1.26亿元,受益也最大,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抓住绿化关键时节,按期完成防护林工程建设任务。
2.精心组织。区政府成立了渭河堤防防护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街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抽调精兵强将,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临一线协调指导工作,并制定包干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包段包村包户,开展租占地工作;各相关街办要发挥以往的工作优势,充分调研,吃透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先易后难,加快推进租占地工作,确保10月5日前完成全部租占地任务。同时,要加强对渭河堤顶道路沿线农家乐、鱼池等乱搭乱建行为的管理,维护好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区水务局要加强渭河北岸堤顶道路建设与防护林建设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防止相互影响,贻误工期。
3.全力保障。区财政、水务部门要加强与市上部门沟通,及时对接工程建设资金。对未及时到位的资金,由区财政先行垫付,保证工程建设不受影响。各相关街办要加强宣传市上租占地赔付政策和滩涂地使用要求,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减少租占地工作阻力;对于租占地过程中形成的边角地等问题,由相关街办同区水务局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同时,公安分局要按照前期渭河堤顶道路建设环境保障的工作要求,继续安排由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抽调一定警力,做好施工沿线的环境保障工作。
关于渭河非法堆砂处置工作,刘区长指出,临潼区前期开展的严厉打击渭河非法采砂工作,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行动方案以及各相关部门和街办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彻底遏制了非法采砂行为。但在后期的非法堆砂处置工作中有所放松,处置过程信息不对等,违法当事人有侥幸心理,非法堆砂占用农田被市上通报,特别是目前还有偷砂现象发生,对于这些问题,各相关部门和街办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快速推进非法堆砂处置工作。
刘区长要求:1.对目前还未接受处置的2个砂堆户,区水务、国土部门要尽快履行执法程序,若在两天内还不接受处置,该砂堆不再拍卖,由区政府另行研究处置办法予以处置。
2.对已接受处置但未缴清拍卖款项的堆砂户,由相关部门履行执法程序,若在规定期限内还未缴清,将申请区法院依据拍卖合同强制执行,也可将已缴款项退回拍卖人,砂堆由区政府研究另行处置。
3.对已缴清拍卖款项的堆砂户,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将砂堆移除的,由国土部门按照破坏耕地行为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会后,各相关街办要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向非法堆砂当事人讲清区上处置意见,积极配合区水务、国土等部门尽快移除非法堆砂,确保10月底前所有砂堆全部处置到位;各相关街办每周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5.非法堆砂处置工作完成后,区水务局根据各街办处置情况,拿出具体的奖惩办法,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用于环境破坏严重的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的修补、维护。
6.近期如再出现偷砂、挖砂行为,区监察局要及时介入调查,严肃查处相关部门责任人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