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伊始,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确保学生饮食安全,碑林区食品药监局多措并举,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安全。
一是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碑林区食品药监局连续下发了《关于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小饭桌”、“小摊贩”为重点场所,以学生放学前后为重点时段,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集中部署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每周对每户经营单位开展检查频次不少于两次。
二是三级联动,加强督导。发挥市、区、街办三级监管网络作用,层层督导,层层检查。碑林区食品药监局结合辖区各类企业分布状况,对基层监管所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监管所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将监管责任具体到人。9月7日,市食品药监局对碑林区建国路小学、市26中学周边的小食品、小便利店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索证索票不全、不按规定悬挂食品安全承诺书、散装食品包装标示不规范问题,碑林区食品药监局执法人员已要求经营户立即整改。
三是快处舆情,做好回复。对于舆情反映的校园周边小饭桌未备案一事,快速反应,及时处置。9月1日,积极与辖区街办、城管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取缔占道经营,规范门店经营。将已备案80家的小饭桌在学校门前公示,鼓励广大学生家长选择备案的小饭桌就餐,并将备案的小饭桌纳入日常监管,督促未备案的小饭桌及时到街办进行备案。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检查19家中小学校。督促街办对3家已备案未公示的“小饭桌”进行公示,对未经备案登记的12家“小饭桌”进行了曝光,并请广大家长和市民监督举报。
下一步,碑林区食品药监局将以落实索证索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重点,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确实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