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高陵区严明规矩、严密监督、严肃问责,弛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严明规矩,划定“红线”。积极适应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对近年来出台的38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全区所有党员干部都受制度的管理和纪律的约束。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该区出台《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改进作风的措施》,转发《西安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制定《高陵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高陵县县级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操作规程,严格有关规定。同时印发《高陵县纪检监察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引入社会力量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方位监督。
二是严密监督,加强约束。在坚持日常作风纪律检查的基础上,针对重要节点,重申节假日工作纪律有关规定,强化对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监督检查月报告制度,对触碰“红线”的单位和个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同时对服务窗口、执法部门等群众意见较多的环节,治“慵”、罚“懒”、惩“散”、戒“慢”、去“浮”,截至目前,共开展纪律作风检查7轮24次。
三是严肃问责,正风肃纪。建立作风建设案件快查快结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影响恶劣、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进行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目前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起,处理6人。对在工作中不负责,查处不到位的,以及有案不查、瞒案不报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实施“一案双查”。(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