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陕民发〔2015〕23号)的要求,经各区县(开发区)至下而上积极自查申报,市级考察评估,全市共有2个区(阎良区、长安区)、10个街道、184个社区符合示范单位申报条件,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区、街道、社区名单,已于2015年7月份在西安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并上报省民政厅。从此阎良区有望成为全市2015年度首个省级示范区,同时还有7个省级示范社区:分别是新华路街道同飞社区、科苑社区、航飞社区,凤凰路街道迎宾社区、铁路社区、文化路社区、凤凰东路社区。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民政局积极发挥牵头指导作用,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阎良区在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社区人员队伍建设、社区规范化建设和开展社区服务等方面成效显著,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区居民的广泛认可。截止目前,阎良区已获得省级示范街道2个、国家级示范社区1个,省级示范社区9个,市级示范社区4个。下一步,阎良区将持续发力,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以实际行动和扎实有效的工作成绩迎接省民政厅对阎良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的检查验收,确保检查验收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