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监察局和市治污减霾办通报了7月份全市空气质量和各区县考核排名,考核排名前三位的是:长安区、蓝田县和高陵区。
7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7天,比去年同期减少9天。与去年同期相比,我市自然气象条件不利,其中降水减少约6成,无有利扩散的西风或西南风,天气晴少阴多。受此影响,由臭氧污染形成的污染天数大幅增加,在污染的14天中,13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1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
1—7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51天,比去年同期增加45天。我市7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三位的是:长安区、蓝田县和高陵区。排名后三位的是:浐灞生态区、临潼区和未央区。下一步,我市将以机动车排气、石油化工、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工业生产,以及干洗行业、餐饮业油烟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为重点检查内容,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已通报、移交、督办但仍未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将对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追究结果报市监察局,市监察局定期将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